本所主任宋世俊参加六届全国律协第二次理事会会议
发布日期:2006-06-30 来源: 浏览次数:18
第六届全国律协第二次理事会会议于2006年6月24日至26日在吉林省长春市隆重召开。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吉林省省委副书记唐宪强、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副会长朱洪超、全国律协秘书长邓甲明等出席了本次理事会。另外还有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代表也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所主任宋世俊作为全国律协理事参加了会议。 开幕式由全国律协副会长朱洪超主持,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律协过去一年的工作业绩,他表示,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律协理事会全体理事、秘书处机关同志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地方律师协会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律师支持配合的结果。 会议中全体理事听取了全国律协会长于宁所作的《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全国律协副会长杨伟程所作的《六届全国律协财务工作报告》,就《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订稿)》进行了分组审议。会上他们还集中学习讨论了罗干同志和吴爱英部长讲话精神,并与常务理事进行互动交流。在分组审议时,宋世俊主任就《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六届全国律协财务工作报告》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订稿)》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此次会议是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三年内全国律师协会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将进一步加大律师队伍建设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及时制定、修改律师管理行业规范,进一步增强行业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加强宣传工作,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推进律师参政议政,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做好调研工作,为律师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继续发挥民间对外交往优势,进一步扩大我国律师与国际律师界的交流与合作。
第六届全国律协第二次理事会会议于2006年6月24日至26日在吉林省长春市隆重召开。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吉林省省委副书记唐宪强、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副会长朱洪超、全国律协秘书长邓甲明等出席了本次理事会。另外还有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代表也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所主任宋世俊作为全国律协理事参加了会议。 开幕式由全国律协副会长朱洪超主持,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律协过去一年的工作业绩,他表示,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律协理事会全体理事、秘书处机关同志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地方律师协会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律师支持配合的结果。 会议中全体理事听取了全国律协会长于宁所作的《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全国律协副会长杨伟程所作的《六届全国律协财务工作报告》,就《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订稿)》进行了分组审议。会上他们还集中学习讨论了罗干同志和吴爱英部长讲话精神,并与常务理事进行互动交流。在分组审议时,宋世俊主任就《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六届全国律协财务工作报告》及《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订稿)》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此次会议是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三年内全国律师协会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将进一步加大律师队伍建设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及时制定、修改律师管理行业规范,进一步增强行业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加强宣传工作,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推进律师参政议政,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做好调研工作,为律师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继续发挥民间对外交往优势,进一步扩大我国律师与国际律师界的交流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