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是本所的主要核心法律事务部门之一,是本所高度重视专业化部门建设,深耕行政法律领域业务,顺应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求而成立。本所特别配备了由行政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核心团队,为各级行政机关、为各领域的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在该领域均具备深厚的理论研究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本所律师常年担任及曾经担任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单位有: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旅游局、安徽省应急厅、安徽省气象局、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劳教局、安徽省宗教局、安庆市人民政府、宁国市委、宁国市人民政府、桐城市人民政府、东至县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合肥市旅游局、瑶海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包河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等等,代理过数量众多的行政诉讼和非诉案件,积累了大量的行政法律服务的理论及实务经验。
【行政法律事务部的业务范围】
接受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接受行政机关、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听证等;
接受行政机关、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委托,参与专项法律服务;
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并拟定意向书、协议书、合同等各项法律文本;
协助政府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应邀为政府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法治培训或法律专业讲座;为政府策划、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配合政府定期进行法治宣传;
为行政机关及其它当事人提供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
承办行政机关、其他组织和个人交办的其它行政法律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