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伟
合伙人律师

电话:18919685613

邮箱:zhaowei0313@126.com

个人简介

赵伟,安徽合肥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安徽建筑大学。赵伟律师为人正直热情、诚实守信、思维敏捷、视角独特,具有较强的沟通及分析判断能力,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认可。

执业经验

2008-2010年就职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010年-2014年就职于安徽徽商集团徽商同创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法务工作。赵伟律师以务实的工作态度、刻苦的钻研精神、严谨的工作作风深受法院领导、集团同事的好评。赵伟律师社会阅历丰富,社会实践经验充足,社会认知能力强,在不同的职业领域深化自身法律理论知识结构,在理论与实践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

赵伟律师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善于总结经验、钻研法学理论,熟悉法院执行操作实务,擅长公司经营治理法律风险防控、公司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公司重组并购及股权交易,公司合同实务操作,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等企业法律顾问业务。赵伟律师以民商事诉讼法律业务见长,并主攻房地产、建筑、公司股权、债权纠纷等领域,并常年服务安徽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三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新月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博微田村电气有限公司、安徽锐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和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美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鼎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烨伟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

代表性案件

1、唐学富、庞华与合肥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瑕疵担保责任纠纷案(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2、正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与远成集团有限公司、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纠纷案(标的2.6亿元);

3、陈晓寅与汪涛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司法实践中确定公司认缴制下加速到期制度);

4、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力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马祥仁、曹光云劳动争议案(二审改判四创公司不承担责任);

5、姜鸿林与肥东电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二审改判四创公司不承担责任);

6、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万瑞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改判四创公司不承担责任);

7、赵燕飞与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工业大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发包人直接向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8、安徽博微新磁科技公司(有限合伙),注册资本4500万元,合伙企业设立专项法律服务;

9、合肥博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市井岗镇卫楼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二审改判社居委承担责任);

10、合肥建工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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