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宋世俊主任主持省律协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07年年会

发布日期:2007-11-26  来源:  浏览次数: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研究新旧《民事诉讼法》的对比及相关立法精神,省律协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于11月25日在合肥广玉兰宾馆召开专题研讨会。省律协业务部陈勇主任出席会议。来自省内各地的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本所主任宋世俊主持。
      此次会议主题为:新旧民诉法整体比较研讨;修改后的民诉法相关法条的解读性分析;修改后的民诉法对律师执业活动的影响;与民诉法修改相关的其他问题。
      宋世俊主任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提前做了大量精心的安排和组织工作,就本年度委员会活动的相关问题多次征求了省律协和部分委员的意见,确定了会议的主题和形式,为活动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当日,又从本所抽调力量组成会务筹备组,为活动进行了细致的安排准备工作,确保会议成功召开。
      会议上,委员会主任宋世俊从委员会2007年工作的开展情况到新修改的民诉法关于"破解申诉难与执行难--任重而道远"的发言,精彩的演讲赢得大家热烈的掌声。与会委员在向会议提交相关专业论文的同时,围绕当前新修改的民诉法重点、热点和前沿问题,修改后的法律对律师执业活动的影响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和与会同仁进行广泛、热烈而深刻的理论探讨与学术交流,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提出了积极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会场始终洋溢着热情的气氛。
      本次会议,活动安排充实紧凑,气氛生动活跃。最后,委员会主任宋世俊作大会总结发言,省律协业务部陈勇主任就委员会如何更好的开展活动给委员会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大家纷纷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将落实和改善今后的会议活动。大会圆满成功。

宋世俊主任主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研究新旧《民事诉讼法》的对比及相关立法精神,省律协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于11月25日在合肥广玉兰宾馆召开专题研讨会。省律协业务部陈勇主任出席会议。来自省内各地的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本所主任宋世俊主持。
      此次会议主题为:新旧民诉法整体比较研讨;修改后的民诉法相关法条的解读性分析;修改后的民诉法对律师执业活动的影响;与民诉法修改相关的其他问题。
      宋世俊主任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提前做了大量精心的安排和组织工作,就本年度委员会活动的相关问题多次征求了省律协和部分委员的意见,确定了会议的主题和形式,为活动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当日,又从本所抽调力量组成会务筹备组,为活动进行了细致的安排准备工作,确保会议成功召开。
      会议上,委员会主任宋世俊从委员会2007年工作的开展情况到新修改的民诉法关于"破解申诉难与执行难--任重而道远"的发言,精彩的演讲赢得大家热烈的掌声。与会委员在向会议提交相关专业论文的同时,围绕当前新修改的民诉法重点、热点和前沿问题,修改后的法律对律师执业活动的影响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和与会同仁进行广泛、热烈而深刻的理论探讨与学术交流,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提出了积极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会场始终洋溢着热情的气氛。
      本次会议,活动安排充实紧凑,气氛生动活跃。最后,委员会主任宋世俊作大会总结发言,省律协业务部陈勇主任就委员会如何更好的开展活动给委员会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大家纷纷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将落实和改善今后的会议活动。大会圆满成功。

宋世俊主任主持会议